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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正式印发!热点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 2026-07-09 浏览次数:

7月7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全面规范省内虚拟电厂建设、运营、交易、安全及退出全流程管理,该办法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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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电厂应根据《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需求响应等市场交易。 


运营商与聚合资源生效后在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单元签订聚合合同,次月可参与市场交易。 


虚拟电厂负荷类聚合单元在聚合市场化用户时,若同一市场化用户主体下部分户号无调节能力,可由与虚拟电厂同一主体的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能量交易。 


调节量负荷类聚合单元可选择以削峰或填谷方式参与市场出清,申报方向应与测试方向保持一致,申报调节量的上限、下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测试结果的上限、下限,并应刚性执行出清计划曲线。若聚合单元资源变更后不满足聚合容量、调节能力等要求,将限制其参与调节量申报,可正常参与电能量交易。  


虚拟电厂聚合单元及其聚合用户在同一时间内不得以同一调节行为重复获取电能量、辅助服务、需求响应等不同类型市场收益。 


虚拟电厂按照我省电力负荷管理方案相关要求参与需求响应,补偿费用由电网企业根据运营商与聚合电力用户签订的需求响应协议,分别发放至运营商和聚合电力用户。 


虚拟电厂应遵守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需求响应相关规则,按规定参与交易并承担相应考核。因市场交易结算规则、交易价格等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偏差,导致结算费用需要调整的,由电网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退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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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星枢聚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聚焦于储能,分布式能源,可控负荷等电力系统灵活性资源运营,是虚拟电厂平台搭建,研发及运营咨询,数字化与智能算法平台服务的专业技术型企业。星枢聚能以“让每个企业都配得起电力交易专家”为使命,是虹知数科携手网聪科技共创品牌,打造专业储能数字智能运营,依托高精度电价预测,提供智能化交易策略,全面保障储能场站的收益稳定性,助力实现储能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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